信用狀付款及UCP600

信用狀是國際貿易主要付款方式之一,依據中央銀行統計台灣出口貨物付款方式,採用即期信用狀與遠期信用狀合計約5.2%,雖然遠遠落於第一名匯款之後,仍居第二位。信用狀被手續簡便的匯款給取代,但在國際結算當中還是佔有重要的地位。許多剛接觸國際貿易的朋友剛接觸到信用狀,卻不知如何下手,水哥帶你從實務面認識信用狀及UCP600,了解如何操作。

台灣出口外匯付款方式

(一)信用狀

信用狀(Letter of Credit,簡稱:L/C)做為國際貿易付款主要的方式,已經有很長的歷史,因為它規矩多,操作相當繁複,不像電匯手續那麼簡便、易操作,在一切追求效率的現代,反而有點沒落了。水哥原本在文章國際貿易付款方式用部分篇幅簡單介紹,考量到信用狀在某些交易中還是占有重要角色,應該把它完整做個說明,能幫助剛入職場的新鮮人,或者對信用狀不太熟悉的朋友有基本認識。

信用狀付款銀行任要角

國際貿易原本由買方及賣方談妥交易、簽訂合約,物流方面由運輸業者協助執行,各種貿易條件操作可以參考文章認識最新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金流方面由銀行協助。在一般電匯付款當中,銀行接受買方委託,將款項匯到國外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裡,就完成銀行在這筆買賣當中的工作。

信用狀付款方式,銀行要多扮演一個角色,確保在這筆交易當中,買、賣雙方依照各個約定時點,履行各自該執行的工作。銀行角色雖然看起來吃重,應該能居間保障雙方權益,但還是要先說明,銀行著重在審核文件是否符合信用狀條款,並不會去確認貨物買賣是否真的按照合約執行。當雙方同意以信用狀付款前,必須要先有這個認知,也因為信用狀的特性,有不肖業者利用信用狀來詐騙出口商。

本文假設

本文介紹信用狀操作以簡要、易於了解為主,快速建立信用狀操作的基本架構。假設買方同時是進口商,賣方是出口商,信用狀通知銀行是押匯銀行,實務上可能更複雜、有更多角色參與其中。

信用狀付款流程簡介

買方與賣方簽訂合約後,向開狀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開狀銀行循管道對賣方所在地的通知銀行發出信用狀,通知銀行告知賣方收到信用狀,賣方接受信用狀後安排貨物出口,然後備齊信用狀上要求的文件向押匯銀行押匯,押匯銀行將文件寄送開狀行,開狀銀行通知買方付款或承兌贖單,買方取得單據提貨,開狀銀行將款項付給押匯銀行,押匯銀行再支付款項給賣方(實務運作上,押匯銀行早已先行墊付款項給賣方)。

信用狀流程圖

信用狀條款摘要

信用狀付款大約流程如上述,看起來很簡單,實際操作上卻相當繁複,賣方常常不是那麼順利可以拿到貨款。接下來對各流程拆解,並針對可能的問題點說明。有些國家產品進口可能需要取得進口許可證,買方要先確認這一點。買賣合約記載相當多訊息,這些重要資料申請信用狀都要填寫在上面,轉為信用狀上的資訊,我們來看信用狀上會有那些重要訊息:

  • 信用狀號碼:長長一串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夾雜的號碼,看似不重要,卻是用來與銀行溝通、押匯與文件上必須標註的號碼,雙方才能順利取得單據及貨款。
  • 開狀銀行:買方申請開立信用狀的銀行,如果是國際性知名銀行,對買方信用可能有加分效果,但不確保賣方能取得貨款。
  • 通知銀行:通常是賣方所在地的銀行,例如台灣銀行城中分行、花旗銀行信義分行,通知受益人接到國外開狀行的信用狀。
  • 可否撤銷:信用狀是可撤銷(revocable)或不可撤銷(irrevocable),不可撤銷信用狀對賣方較有保證。
  • 可否轉讓:如果是可轉讓(transferable)信用狀,信用狀受益人可據此將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例如賣方的供應商。
  • 信用狀申請人:通常是買方、買方子公司等。
  • 信用狀有效日期:注意貨物出口後,要留充足的時間讓賣方押匯,不要離最後交運日太過接近。國際貿易橫跨不同國家,有效期限通常會設定於受益人所在國,比較符合信用狀操作實務。
  • 受益人:通常是賣方,如果賣方是居間的貿易商,賣方可依此信用狀再開立背對背信用狀。
  • 幣別和金額:貨物或服務等買賣合約的交易幣別和總金額。有些信用狀上還標明數量和單價(含幣別)。
  • 即期或遠期:含有at sight字眼,但前後沒有接著天數的是即期信用狀,遠期(usance)信用狀則會出現天數,例如90 days after sight。即期信用狀在買方到銀行付款贖單後即可取得貨款,遠期信用狀買方到銀行承兌可以贖單提貨,待時間(例如90天)到付款,賣方才能取得貨款。實務操作押匯銀行可能會代墊款項給賣方,或者賣方以貼現等方式提早取得貨款。
  • 可否部分裝運:有的買家同意可部分裝運(partial shipment),如果不同意,賣方在貨物生產進度控管及出口安排要注意。
  • 可否轉運:有些國家或地區可能沒有直航船班,需要轉運(transhipment)。
  • 裝運港:買方不見得會指定特定港口,例如國外買主可能註記any Taiwan port。
  • 目的港:通常買方會指定方便他們卸貨或距離較近的港口,賣方要先了解是否有固定船班到達。
  • 運送方式:信用狀上不一定會標示,沒標示的話通常為海運,可搭配裝運港及目的港來看,空運的話通常會寫明by air字眼。另外,亞、歐、美洲大陸常有公路及鐵路運輸。
  • 最後交運日:買方可接受貨物最遲的交運日期,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離開港口或機場的日期。
  • 貨物敘述:不一定會敘明,如果有,通常寫上品名、成分或表面加工處理之類,與買賣合約一致的敘述。
  • 要求文件:貨物出口後,賣方到銀行押匯需要準備的文件,除了匯票,還有例如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提單(bill of lading)、裝箱明細(packing list)、產地證明(certificate of origin)…等,CIFCIP交易條件保險由賣方付費投保,買方會要求押匯附上保單。
  • 其他事項例如銀行收取的費用,文件如何製作的指示,出貨後多久要押匯,還有對銀行的指示等等。

押匯瑕疵

賣方在出口押匯常會碰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各種與信用狀條款不符合的押匯瑕疵(discrepancy),而且銀行瑕疵還要收取例如USD70的費用,整筆貨款可能又因為瑕疵造成拒付(unpaid),處理起來耗時又費成本,賣方在信用狀收狀時的審核,出口安排及文件製作要相當細心,盡量避免瑕疵,即使發生了,要趕快連繫買方及銀行接受,不要因為拒付導致雙方無法提貨及取得貨款。

(二)UCP 600

依據中央銀行統計資料,2023年台灣進、出口採信用狀付款方式合計佔6.9%,金額429億美元;出口收受即期信用狀付款佔比超過7成,進口近9成以遠期信用狀付款。進出口廠商作為重要付款方式的信用狀,主要是依據跟單信用狀統一慣例(UCP)運作,究竟UCP還有哪些重要內容,對信用狀各利害關係人有什麼拘束力,水哥帶你一次看懂。

2023年信用狀付款佔比

信用狀第1頁常會看到Applicable Rules UCP LATEST VERSION,如果你看過水哥的認識最新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文章中提到國際商會(ICC)下設有數個技術委員會,研究及制定規則,當中就包括跟單信用狀統一慣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簡稱:UCP)。是的,UCP也是國際商會下的委員會制定出來的,讓信用狀有一套可遵循的遊戲規則,有利推動國際經貿發展。

UCP最新版本是UCP 600,是2007年修訂,國際商會發行的第600號刊物。凡是信用狀有敘明上述條文的都適用。為什麼要叫做跟單信用狀統一慣例,顧名思義,這種信用狀在受益人押匯時被要求提示許多單據,例如提單、保單等單據。正式名稱雖然是跟單信用狀統一慣例,但常被簡化稱作信用狀統一慣例。

保兌銀行

信用狀上除了開狀銀行外,如果有保兌銀行(confirming bank),通常是因為輸入國政經情勢不穩定,或者開狀銀行規模小,不是國際上眾所周知的銀行,需要再找一家信譽良好的銀行,確保這筆買賣以信用狀付款方式可行。當受益人押匯提示的單據符合信用狀上要求,信用狀開狀行理當依規定付款,如果開狀行無力履行兌現付款的責任,這時保兌銀行就發揮功用了,保兌銀行必須承擔付款責任,這就是為什麼要找信譽良好的銀行當保兌銀行,讓國際買賣能順利進行。

不可撤銷信用狀

前文信用狀付款中有提到,不可撤銷(irrevocable)信用狀對受益人比較有保障,原因在於信用狀開出後,在沒有經過開狀銀行、保兌銀行(如果有的話)及受益人同意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銷信用狀。相反地,如果是可撤銷(revocable)信用狀,不需要徵得事先同意,就能修改或撤銷,當然對受益人沒保障。如果一張信用狀上沒敘明是可撤銷或不可撤銷信用狀,我們要怎麼判別呢?如果沒敘明,依據UCP 600,這張信用狀會被認定是不可撤銷信用狀。

銀行處理的是單據

UCP當中也明白提到銀行處理的是單據,這點很重要,所有從事國際貿易且以信用狀付款者,都要有這基本觀念,銀行不保證雙方貨物買賣、服務等約定是否確實履行。防範信用狀詐騙是廠商自己的責任,憑藉國際貿易知識的積累,能夠自我保護、避免被騙,例如國外買家寄來信用狀,供出口押匯用。前面文章水哥提過,信用狀通常由開狀銀行透過受益人所在地的通知銀行與受益人聯繫,國外買主直接寄信用狀不是通常作法,這時受益人可反向透過銀行通知系統反查確認。

押匯單據注意事項

信用狀上可能要求提示清潔運送單據,例如清潔海運提單(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並不是要求單據上要寫明清潔(clean)字眼,當提單上沒有任何條款或註記敘述貨物或者包裝有瑕疵,就認定是清潔提單。安排貨物出口,提單受貨人最好做給開狀行(to order of issuing bank),申請人到開狀行付款或承兌才能取得提單領貨,對受益人有保障,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閱讀水哥的文章提單(bill of lading)。保單如果簽發超過1份正本,押匯時所有正本都要提示。保單日期不可晚於裝運日,或者生效日期不晚於裝運日期。

有效期限不會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延期

信用狀通常要求貨物出口後,一定期間內要向銀行提示單據押匯,例如10天內,信用狀有效日期及地點除開狀行外,也適用於押匯銀行等任何銀行。信用狀規定的押匯日及有效日期,如果落在例假日,銀行未營業,可順延到緊接著的第1個營業日。如果因為天災、戰亂、罷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在原定期間內押匯、兌付,在銀行恢復營業後,不負責接受營業中斷期間沒能如期提示押匯,或者兌付中斷期間逾期的信用狀。

單據審核時間

貨物出口後,受益人向銀行提示信用狀規定的單據押匯,會擔心不能順利取得款項,即使已經檢查過所有單據,還是不知道會不會因為單據不符、瑕疵而遭到拒付,UCP 600規定銀行審核單據的時間,自接受單據隔天起算,每一銀行5個工作天,如果有押匯行與開狀行,各有5天、合計是10個工作天,在規定期限內,銀行必須決定提示文件符合、接受押匯,或者表示因為瑕疵拒絕。

信用狀操作上有太多要注意的細節,例如,UCP規定信用狀如未敘明禁止轉運,則該信用狀是允許轉運的,水哥這篇文章帶你了解信用狀實務的基本操作。另外,你可以點選國際貿易流程國際貿易付款方式認識最新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閱讀相關知識,或者利用網頁右上角的搜尋鍵,輸入關鍵字尋找,也歡迎留言給我,水哥會盡快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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