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貿條規風險轉移點整理與交貨地點分類

國貿條規主要在規範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的義務、費用以及風險,讓雙方有一套準則可以依循。運送過程各階段貨物的風險誰屬尤其重要,涉及風險承擔者是否該投保及何時投保以規避風險、確保自身利益。本文整理最新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版各交易條件的風險轉移點,讓你能夠更清楚掌握、靈活運用各交易條件。
文章第二段針對最新國貿條規11種貿易條件交貨地點做一整理,依據交貨地點是在裝運地還是進口國到達地,是在出口國陸地上工廠交貨、出口港海上交貨,還是在內陸交付運送人等,逐一分門別類,讓你更能夠融會貫通。

國貿條規風險轉移點整理

工廠交貨條件EXW

當貨物在賣方營業處所或者其他指定點交由買方處置,貨物的風險就從賣方轉移給買方,是最接近賣方的交易條件。EXW(ex works)的work可能是工廠、倉庫、農場等賣方營業場所或指定的處所交付貨物。

貨交運送人條件FCA

當賣方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間,將貨物交給運送人處置,風險就從賣方轉移給買方。(a)當指定交付地點在賣方營業處所時,賣方將貨物裝載上買方安排的運送工具。(b)當指定交付地點是在賣方營業處所以外的其他地方,賣方將貨物裝載在賣方安排的運送工具上,運到買方指定的運送人或其他指定人的處所,準備從賣方運送工具上卸貨,且交由買方指定運送人或其他人處置時。

運費付訖條件CPT

當賣方將貨物交付賣方指定的運送人或其他人,或透過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而交貨。

運保費付訖條件CIP

賣方將貨物交付運送人或其他人,或透過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而交貨。

船邊交貨條件FAS

賣方將貨物放置在裝船港、買方指定的船舶旁邊,或者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

船上交貨條件FOB

賣方在約定的裝船港,將貨物裝載於買方指定的船舶上,或者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

運費在內條件CFR

賣方將貨物裝載於賣方安排的船舶上,或者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

運保費在內條件CIF

賣方將貨物裝載於賣方安排的船舶上,或者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

目的地交貨條件DAP

賣方將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或約定地點,或者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

目的地卸貨條件DPU

賣方將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或指定地點,或者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將貨物自運抵目的地的運送工具上卸載,交由買方處置時,風險移轉至買方。

稅訖交貨條件DDP

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或約定地點,或者購得如此交付的貨物,在運抵目的地的運送工具上卸載前、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

Incoterms 2020 最新版國貿條規各交易條件風險轉移點
Incoterms 2020 最新版國貿條規各交易條件風險轉移點

國貿條規各交易條件的風險轉移還須搭配諸如:雙方約定的日期或期間、於指定交付地內的精準地點、給予對方充分的通知…等各交易條件規範才算完成。

國貿條規交貨地點彙整分類

國貿條規隨著時代演變,經歷數十年、多次修訂,各個交易條件交貨地點各有特定規範,接下來的文章將對各交易條件交貨地點整理分類。

交貨地點是在出口國或進口國

國貿條規11種交易條件,如果依照出口國裝運地交貨,還是進口國到達地交貨,則可以歸類如下:

出口地交貨

D條件以外的其他交易條件,包括E條件EXW(工廠交貨條件),C條件CPT(運費付訖條件)、CIP(運保費付訖條件)、CFR(運費在內條件)及CIF(運保費在內條件),F條件FCA(貨交運送人條件)、FAS(船邊交貨條件)以及FOB(船上交貨條件)等都歸進口地交貨條件。

進口地交貨

所有D (Delivered) 條件,包括DAP(目的地交貨條件)、DPU(目的地卸貨條件)以及DDP(稅訖交貨條件)都歸於進口地交貨條件。

海上交貨或是陸上交貨

11種交易條件如果依照陸地上交貨或者是海上交貨,可以分為:

出口地陸上交貨條件

出口地路上交貨又可分為

現場交貨:

EXW(工廠交貨條件),是賣方負擔最少的交易條件。

交指定運送人:

FCA(貨交運送人條件)、CPT(運費付訖條件)及CIP(運保費付訖條件)。CPT及CIP雖然由賣方負擔運費到指定目的地,但在將貨物交指定運送人時風險即轉移,所以算是出口地交貨條件。

出口地海上交貨條件

包括FAS(船邊交貨條件)、FOB(船上交貨條件)、CFR(運費在內條件)及CIF(運保費在內條件)等4個條件,又分為FOB系統及CIF系統。

FOB系統:

FAS(船邊交貨條件)、FOB(船上交貨條件)這2個條件可以歸類為FOB系統條件,差別在於一為在船邊,一為在船上交貨。FAS船邊交貨雖然可能是在陸地上,但如果指定運送船舶無法靠岸,賣方需雇駁船將貨運到港內船舶邊交貨,是以船舶停靠處為主,歸類為海上交貨較為適當。

CIF系統:

有CFR(運費在內條件)及CIF(運保費在內條件),這2個條件差別在是否為貨物於運送過程投保。

進口地陸上交貨條件

D條件之DAP(目的地交貨條件)、DPU(目的地卸貨條件)及DDP(稅訖交貨條件)都屬於這一類。商品要在節日販售、具有時效性產品,通常採用進口地契約,例如出口到美國的聖誕節燈泡,國外進口到台灣準備在元宵節期間販售的刮刮樂等。

國貿條規交貨地點分類
國貿條規交貨地點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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