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U目的地卸貨條件
最新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版的目的地卸貨DPU(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交易條件,賣方付費於約定日期或期間將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或指定地點,或者在大宗物資買賣中,賣方購買以這種方式交付的貨物,將貨物從運到目的地的運送工具上卸載,交由買方處置時,風險移轉至買方。DPU是Incoterms 2020中唯一由賣方負責在目的地卸貨的交易條件。

DPU風險、費用以及轉移點
DPU交易條件一直到約定地交貨前包括卸貨的風險、費用都由賣方負擔,交貨後貨物滅失、毀損的風險,以及所有費用轉由買方承擔。除了一般商業發票外,買方如果要求商業發票須經進口國駐外使領館簽證,或者要求賣方提供製造商證明或第三方獨立機構出具貨物品質合格證明等,雙方如果沒在契約中特別約定,則費用由買方負責。
約定交貨地點,賣方負責卸貨
約定交貨地點可以是在目的港碼頭,貨櫃場、鐵公路貨運站、倉儲中心、買方營業場所或倉庫等地點。賣方負責貨物從運送工具上卸載,賣方在目的地要找尋合適的代理人,有能力在符合當地法規條件下、調度機具或設備將貨物完好地卸載。
DPU投保及通關
DPU交易條件買賣雙方沒有購買保險的義務。實務上,賣方為了自身的利益,投保貨物自賣方所在地起至目的地卸載交貨為止的保險。買方投保自交貨起至買方倉庫為止的保險。賣方負責出口(以及如果有過境)通關、安全通關、出口(及過境)許可證、PSI及其他官方批准書。進口報關、安全通關、PSI、許可及其他官方批准書由買方負責。
風險提早轉移條件、責任及相關費用
賣方須將貨物運送工具預計抵達目的地的日期事先通知買方,以利買方辦理進口通關手續,如果接受貨物的日期或期間決定權在買方,則買方須適時通知賣方,以利賣方能夠安排運送工具、如期交付貨物。買方如果延遲辦理進口通關,導致貨物無法順利通關進口,風險提早轉移給買方,費用轉由買方負擔。
DPU注意事項
買方與相關單位接洽往返辦理通關需要時間,通關與領貨時間通常會有時間差,可利用在契約上註明一段時間的卸貨地/港口倉儲免費,例如24小時/10天。如果因為不可歸責於賣方的因素而沒能夠運抵目的地,那麼,賣方就不須要負責再進行給付貨物的義務,因為貨物沒能夠在目地的交付買方,買方自然也沒有負責支付貨款的義務。
DPU優點以及賣方如何降低收款風險
賣方採用DPU交易條件可掌控整個運送過程與成本、控制貨物交貨品質,以維護自身商譽。除非雙方約定,DPU交易條件的出口港和進口港不須特別記載於契約中。DPU屬於目的地交貨條件,交貨前的風險是由賣方負擔,賣方在將貨物交由買方處置前,不能要求買方付款,通常採用記帳或者貨到付款方式。但是,賣方如果能與買方協商出貨前先付款,或者先付部分貨款,可以適度降低風險,對於賣方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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